上海: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者可授临床医学博士学位
原标题:上海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者将被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新华上海8月30日电(仇逸)上海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制定下发《上海市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改革实施办法》,其中规定,凡是符合规定被招录的专科医师经三年规范化培训合格者将被授予临床博士学位。这一文件的出台,标志着符合条件的专科医师培养对象可申请攻读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标志着上海市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改革项目正式启动。
据市卫计委介绍,上海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中,于2010年在全国率先试水推出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探索创立了5+3+X人才培养模式。所谓5+3+X,就是上海在招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文件中明确规定,培训对象为具有医学5年本科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学毕业生,培训时间为三年。招录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可以相应减少培训时间,据统计,三年来上海市累计已招录住院医师8373名,其中本科3186人,占38.1%,硕士3979人,占47.5%,博士1208人,占14.4%,已培训出炉合格住院医院为2493名。
在此基础上,上海目前正在推行X模式,即着力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其中主要一项内容就是专科医师规范化培养与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结合项目,其核心内容为三个结合:博士研究生招生与专科医师招录相结合,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与专科医师培训标准相结合。
据悉,上海市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改革的核心是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培养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全过程、实质性的结合。培养方式分为单证(同等学力申请)和双证(可获得博士学位和学历证书)两种模式。上海市2014年正式启动单证模式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2015年将同时开展双证和单证模式两条途径。目前已开设的专科医师培训包括原卫生部认定的心血管内科等16个专科、本市组织专家认定的老年医学科等19个临床专科、9个口腔学科、13个儿科专科和6个中医学科。对于项目的招生对象、招录办法、学习年限、申请学位的条件等《上海市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改革实施办法》均予以明确规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