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评:推进垃圾分类应法治和教育培训并举
从试点的情况来看,市民对垃圾分类的好处达成共识并不困难,但要彻底改变原有的一些习惯却需要时间。而刚性的法规出台是否能为推动垃圾分类助薪添燃,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则仍有待检验
在不久的将来,深圳市民若不定时定点投放垃圾,不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可能会被举报、罚款。今年4月,深圳公布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管理办法(草案稿)》,明天,深圳将举行立法听证会,听取市民意见。
城市和人的运转,每年产生上亿吨的垃圾。高速发展中的中国城市,正在遭遇“垃圾围城”之痛,深圳也不例外。与之相对应的,则是垃圾分类的巨大价值。譬如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扔掉各种各样的废塑料,而1吨废塑料至少能回炼600公斤的汽油和柴油,所以有人形象地将其比作“二次油条”。某种意义上讲,能否做好垃圾分类事关一个国家和城市的未来,但这项工作在我国才刚刚起步。
从2000年起,深圳就是全国试点垃圾分类推广工作城市之一,然而这么些年过去了,垃圾分类虽有不小进步却远未达到我们的预期。推动出台深圳版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管理办法,目的就是用法治的力量为垃圾分类提速,但在前期的试点工作中,效果却并不十分理想。
目前,深圳万科天景花园、万科桂苑、威登别墅、翰林苑、百仕达四期东郡、星海名城等小区都已经在进行试点,根据深圳市垃圾分类管理中心此前的统计,试点小区中约有50%左右的高层居民反对撤销楼层桶。不少小区并未实现完全撤桶,有些小区还出现撤了楼层桶又恢复的情况。成功撤桶的小区,有些是定点不定时,参与居民的垃圾分类精确度也参差不齐。
也有相对成功的案例。譬如在天景花园小区,即专门有工作人员在投放点指导,与业主签订协议,召集了一些业主当志愿者,对于经常违反规定的住户,会反复上门沟通。刚开始的确有住户会忘记把垃圾拿下来,但渐渐养成了习惯。该小区业主林女士说,以前随时都可以投放垃圾,夏季楼道容易有异味,后来垃圾定点投放、定时拉走,小区环境也有所改善。小区住户的态度从一开始的“围观”,渐渐变成了参与。
从试点的情况来看,市民对垃圾分类的好处达成共识并不困难,但要彻底改变原有的一些习惯却需要时间。而刚性的法规出台是否能为推动垃圾分类助薪添燃,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则仍有待检验。
罚款是鞭策督促的方式之一,而天景花园的试点工作也表明指导、培训工作的意义。很多时候居民不是不愿参与垃圾分类,只是长期养成的习惯一时难以改变,以及不懂得该如何去做而已。这种习惯的培养有赖于居民自觉,亦需要在培训、指导和相关教育方面加大投入力度。
说到垃圾分类,就不能不提日本,这样一个资源匮乏的岛国,几乎将垃圾分类做到了极致。为推行垃圾分类,日本进行了约10年的全民教育,年年讲,月月讲,还通过学校环境教育,用小学生来教育大人。一个社区新入住的居民,一般在第一天就会收到有关垃圾分类的说明和扔垃圾时间表,上面还有中、日、韩、英四种文字说明和彩色漫画图示。有留日学生在博客中称,自己到日本上的第一课就是如何对垃圾进行分类。
除此之外,日本几乎所有商品外包装都有分类标记,以指导普通市民在家中更便利地将垃圾分类。例如化妆品的瓶子,会分瓶体和瓶盖,连外包装的塑料袋都要说明成分,告诉购买者袋子燃烧的时候是否会产生有害物质,等等。而在我国,诸如此类的工作还相对落后,需要尽快跟上。
推进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加强立法是其中之一,更需要教育培训等多管齐下。我们乐见深圳在垃圾减量和分类立法方面作出有益探索,并期待更多配套*策陆续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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